【日誌】變質的創作者……?
免費的才是創作者
上週滑手機時,看到朋友的限動分享了街頭故事的這則貼文:
同為創作者,本來就對創作者的權益特別有感;
再加上近來混蛋文學的部落格也開啟了廣告功能(雖然還在測試階段),
如果照著這篇貼文中的讀者所述,我也成了變質的創作者。
為什麼突然開始營利?
其實這並不是突然開始的。
雖然我未想過要靠部落格謀生,但一直都想靠寫作賺錢。
但因為幾個原因遲遲沒有實行:
- 我也很討厭網站中的廣告。
- Google Ads的審核遲遲未通過。
- 擔心收到像是上面那樣的評論。
我非常厭惡會懸浮在畫面上的廣告,或是各種花花綠綠干擾閱讀的廣告。
平常用電腦就算了,但在手機的小螢幕看起來真的相當煩人。
對我來說,我希望「閱讀體驗」是混蛋文學最重要的東西,所以我盡量寫好的東西,也盡量讓閱讀沒有負擔。
另外就是可能是版型的問題,過去的廣告審核弄了快一年都沒通過。
結果換回Google預設的版型之後,沒兩天就通過了。(果然是這個原因)
但本文不是討論Blogger設定的文章,所以先略過。
最後就是因為擔心收到像上面那樣的讀者回饋……
但我從未安插過廣告,所以也不會有讀者這樣回覆我(至少到現在都還沒有),
這反倒更像是我給自己設下的限制。
文人形象的保持
要解釋這種「限制」的由來,就不得不從我的文學啟蒙開始說起。
我從中學開始喜愛上創作,除了課外讀物,大多數同學感到無趣的國文課也是我的最愛。
當下我受了很多「教科書式文人」的薰陶。
這些「教科書式文人」,往往高風亮節,有著不與世俗汲汲營營的氣度。
我受了他們影響,自然也認為「創作應該是獨立於世俗的」、「創作應該不被商業玷污」是理所當然的。
當然我也知道創作者要吃飯,要吃飯就得需要錢。
但當時我想得非常理想:「只要創作者的作品夠好,自然就會有人掏錢出來贊助他們了吧?」
直到我上了大學,遇到了一位特別的教授。
她常常在上課時打趣地提到:希望同學們未來功成名就時,不要忘記回來送她鑽石,以報師恩。
她毫不掩飾自己對於金錢的欲求,這點當初讓我感到十分新奇與意外,畢竟這與我過去想像的文人形象大相逕庭。
「讀文學就不用吃飯嗎?作家也是人,是人活著就需要錢。人如果死了怎麼創作?」(她不是這樣講的,但大概是這樣的意思)
這倒是讓我豁然開朗,開始改變了我的想法。
好的創作者值得鼓勵
但觀念的改變不是一朝一夕的,所以我一開始還是有點抗拒在部落格放廣告。
因此作為折衷,我開始嘗試 Buy Me a Coffee 這類型的打賞工具。
希望讀者在閱讀完文章之後,能夠發自內心地想給予我鼓勵。
但我沒考慮到我的讀者有很大一部份,其實並不習慣這種訂閱打賞的制度。
再加上開始嘗試這件事時,我也遇上了一些低潮,導致我懷疑自己有沒有能力端出「值得被打賞」的文章,所以沒有很積極地宣傳這件事。(所以有可能你看到這了,才知道我曾經這麼做過)。
不過順帶一提,反過來作為讀者時,我倒是身體力行的實踐了自己的信條。
像是我LoveLive的週邊,本來只打算收μ's;但因為看完虹咲動畫實在太感動,便決定把虹咲的模型也收了一整套。
或是過去看過盜版的電影,也花錢買了正版的電影來收藏(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不算打賞,只能叫補償)。
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
回到創作者收取費用這件事上來談,現在的我認為創作本來就應該是有價的。
誠如那篇貼文中所述,我的文字即使公開在網路上,看似不需要任何成本。
但我從小學開始進行創作所付出的時間,
為了累積經驗而去閱讀的書籍、電影,
為了提昇文筆而報名的各種課程,其實都是要花錢的。
更何況以機會成本的角度來看,我在無償寫作時,不僅是沒賺錢而已,更是在賠錢的。
因為我大可以把寫作的一小時拿去打零工,一小時都還有一百六十元。
再加上,經歷過幾年前的投稿得獎之後,我也知道自己的一篇短篇小說大概有三千到六千元的價值。
當然,提這些並不是要向讀者要功,或者說服讀者掏錢。
只是創作者付出了努力,而努力應該要獲得回報,至少我是這樣相信的。
這個回報可以是鼓舞、回饋——
因此無論是什麼樣的留言,我都會親自回覆,並且為此感到欣喜不已。
當然也可以是實質的——
金錢、物品,除了能讓我感受到被肯定,更能夠讓我有更多的資本去進行創作。
當然,就像我上面寫的「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」。
這個「道」,我把它解釋為「合理的方法」。
對我來說什麼是合理的方法?
「寫一篇好文章,讓人由衷地想給予我鼓勵」就是。
而我也會繼續向著這個目標努力,希望各位能夠繼續看著我成長。
看完之後在下面留個言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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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hi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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