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日誌】作者與作品間的關係

今早騎車出門時突然在腦海中冒出了對「作者」、「作品」、「批評」的一些想法。

果然,依我的看法,作者還是該跟作品分開來看待


在中國文學的傳統中,文章的教化功能是被特別強調的。

也因此,作者本身的行為舉止就會被放大檢視。

人們會希望作者自己也有身體力行去實踐自己筆下的仁義道德。 

所以當作者表現不符合道德時,便會遭到人們撻伐,連帶使作品的價值被降低。


如果今天純粹是勸人向善的文章,作者卻是盜跖之流,那不免讓人懷疑作品的可信度有多高。

但如果是毫無相關的文章——

像是一個盜賊寫出的愛情故事,或是一個貪官寫的童話故事,難道會因此而降低其文學價值嗎?

 

此外,我覺得作者跟作品必須分開來看待,還有一層「人情」的因素。

身邊的朋友拿作品給我看,即便是再好的朋友,我也無法嚴厲的批評。

總是拐彎抹角,把原先想法刪去七、八成才傳達給對方。

而我相信當我拿作品給其他人看時,礙於情面,他們大多也都會選擇這麼做。

 

即使是完全陌生,甚至完全沒有利害關係的人。我還是會因為作者而影響了對作品的評價。

像是評論查克.史奈德跟喬斯溫登的《正義聯盟》,就會因為受到兩個導演的喜好而有所差異。

或是評論ラブライブ時,一想到眾人在舞台下付出了多少,就完全沒辦法批評的下去。(而且我也不打算改正我這腦粉觀點)。


但老實說,還是覺得這樣不太好。

台灣人很有人情味,我覺得這是件好事,但這種包容如果變成鄉愿,反而會是一種危險。

像是面對表演、作品,用「畢竟他很努力了」當作藉口,隨便的給予認同,我認為就相當糟糕。

如果只要努力,無論成功或失敗都能獲得掌聲。

那麼努力過後才成功的人,不就被當成傻子了?


該改進的,還是該義正辭嚴地說出來;

而無關作品本身的,拿來當作評判的標準,反而會讓批評失去可信度。

 

以上是我的觀察,至於能不能實踐在自己的評論當中,我是有所保留啦。

Photo by Markus Winkler on Unsplas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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