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日誌】混蛋煩惱相談室,結束營業!

這陣子有一起事件在混蛋的同溫層掀起了一些波瀾——

某個老師在講述自己輔導對象發生的性騷擾/性侵案件,但是因為論點實在太過奇葩(「我不是檢討被害人,但被害人的確做錯」的論調),所以被人群起撻伐。

而除了這件事之外,大家也注意到這個收錢輔導別人的老師,似乎沒有執業應有的證照、文憑。

基本上就是心理照顧上的「密醫」,但因為法規的不足,除去道德譴責之外似乎也沒有什麼有力的反制。

 

這件事對我來說倒是頗有警示效果。

因為我自己也曾經想過做這樣的事……

 

Photo by Elijah O'Donnell on Unsplash

大概是國中時期,我就意識到自己在傾聽他人煩惱這件事上格外的有耐心。

我並不排斥聽人向我傾訴一些很無理取鬧的煩惱,甚至可以說非常熱衷探尋別人的祕密。

說白了,就是八卦。

但有人需要傾訴,我就負責聽,偶爾——像是上面那個老師的狀況——提出一些不中用,甚至完全違背常理的建議。

但國中時期,身邊的人遇到的困境頂多就是「考試考不好」、「父母給的零用錢太少」、「喜歡的人不喜歡我」、「喜歡我的人我不喜歡」之類的煩惱……

我給出錯誤的建議,老實說傷害也不大。


一直到高中畢業前,我都有種莫名的自信,認為自己真的對傾聽煩惱、解決問題很有一套。

甚至一度想把心理系填上志願,不過後來因為成績而作罷,倒也是可喜可賀。(題外話,當初我看中的目標是帝大心理系,不知道是哪裡來的自信)

升上高中,聽得更多的是「怎麼辦不知道畢業之後要去哪」或是「怎麼辦我的人不愛我」、「怎麼辦愛我的人我不愛」(跟國中差在情感更強烈一點),提出錯誤的建議,頂多就是導致我朋友至今交不到男朋友而已,倒也不算什麼太嚴重的問題……啊,對不起,很嚴重。

 

但是大學之後才發現,原來人的煩惱真的可以這麼沈重。

而要接受這些煩惱,對毫無相關的第三者來說,竟然也是如此大的負擔。

所以我得出了一個任何凡夫俗子都會得出的結論:

「既然聽煩惱那麼累人,不如我就向對方收錢吧!」

索性我對於錢的執著遠不如我的惰性,還沒來得及編好價目表,就遇上了文章開頭的那件事。


我覺得陪人談心是一回事,作為朋友,我很樂意聽人的煩惱。

但是出主意、想辦法解決對方的困境,就不一定是我能負擔的了的了。

「術業有專攻」一點也不假。

我擅長把煩惱變成詩意的語言,但我沒可沒辦法用譬喻與押韻的句子解決你的困擾……除非你人生最大的困境是組隊缺吟遊詩人,那請你與我聯繫。

 

會突然想起這件事,一方面是告誡自己也告誡他人……

出張嘴很容易,如果出主意之後只是讓人忙得暈頭轉向落得一場空也就算了;

但如果你的一句話影響到對方的一生,甚至讓對方自我厭惡、自毀,

那你所做的「好事」,真的一點都沒有輸給造成對方困擾的人呢。

 

另一方面,也是向過去曾接受過我糟糕建議的人告誡。

雖然我自己已經記不清到底給過多少人爛建議……

但如果可以,就讓我把那些全都收回吧。

要不然與我聯絡,讓我退費給你也是可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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