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評論】逍遙騎士(Easy Rider):逍遙的活著並不EASY
前言
混蛋這次的寒假很不一樣,難得沒有出遠門,而是在家看美劇與電影。
週六是年假的第一天,所以我打算找一部輕鬆的電影來看,就看上了這部《逍遙騎士》。
《逍》有公路、哈雷、嬉皮,它集合了各種我喜愛的元素,我原本以為它會像《小太陽的願望》那樣輕鬆卻又不失格調,但顯然我低估了這部公路電影濫觴的真正價值。
電影簡介
《逍遙騎士》(Easy Rider)1969年的公路電影,由丹尼斯.霍柏(Dennis Hopper)、彼得.方達(Peter Fonda)、傑克.尼克遜(Jack Nicholson)主演,並由丹尼斯執導、編劇。
這部電影在名聲和票房都取得了極大的成就,丹尼斯用40萬美金的成本,光在美國國內票房就超過400萬美金。也在1998年被美國國家電影保護局收藏,並選為AIF百年百大經典之一。
劇情講述兩名嬉皮Wyatt和Billy在加州販毒賺了一筆小錢,準備橫跨半個美國前往紐奧良參加狂歡節,一路上他們遇到各式各樣的人:天主教徒家庭、離群索居的嬉皮結社、酗酒的律師、充滿歧視的鄉巴佬,發生了各式各樣的事。
公路電影
公路電影是一種將故事主題或背景設定在公路上的電影類型,主角往往為了某個原因而展開旅程,隨著旅程進展而在心靈或視野上有所啟發的電影。
一般來說,公路電影的起源被認為是發生在60年代,描述鴛鴦大盜邦尼和克萊德的《我倆沒有明天》和《逍遙騎士》被視為公路電影的濫觴。美國公路電影常出現的元素是汽車或機車(哈雷!)、Route 66、路邊的休息站、美國中部的沙漠等等……。
例如《小太陽的願望》、《羅根》、《瘋狂麥斯:憤怒道》都可以視作公路電影的一種。
《逍》作為這類型電影的始祖,又是一部50年前的電影,與上述的幾部電影自然有著相當大的差異。甚至可能讓21世紀,習慣刺激、特效的觀眾感到無趣、無聊,但其劇情的深度,對美國國情的觀察,乃至於它精彩的拍攝手法,都足以讓它維持著經典的地位。
嬉皮
兩位主角Wyatt跟Billy是嬉皮,嬉皮(Hippie)最早用來描述西方國家在60、70年代時的年輕人,他們反對習俗、政治。他們崇尚和平、反對越戰,群聚生活、使用娛樂藥品。這股潮流相當大的影響了美國的政治、文化,使美國走向一個更加開放、多元的社會。
而他們的形象,常常是蓄鬍、長髮,穿戴色彩鮮艷的衣著或裝飾物,可能拿起吉他就開始自彈自唱。又或者一群人遠離城市,有著自己的公社,自己種植、享受大麻或其他娛樂用藥。
Wyatt和Billy光是外型就相當符合,兩人為了追逐自由、理想的美國而踏上旅程更是印證了他們也擁有嬉皮的精神。
Billy、嬉皮與Wyatt。(IMDb) |
兩人在旅程中讓一個搭便車的嬉皮上車,接著到了他們的營地。在那有年輕的男女,他們一起耕種、一起狩獵、一起享用佳餚,頗有現代桃花源的感覺。但另一方面,他們是不被都市、社會接受的邊緣人,他們離群索居,時常有一餐沒一餐。享受著自由的同時,也失去現代社會提供的所有保障。
嬉皮勸兩人就這麼定居下來吧,Wyatt本來想要接受,卻在Billy的催促聲中拒絕了他,再次踏上旅程。這可能是他們兩個最接近「安頓」的一刻,但他們兩個為了「自由」而放棄了。
也許,自由與現代社會存在著某種本質上的互斥,而生活在其中的我們只能夠自己尋找到平衡。
價值
電影裡面有一段很有趣的對白,傑克尼克遜飾演的酗酒律師向Billy說了一席話:
George:「他們不是怕你。他們是怕你所呈現的價值。」Billy:「我對他們唯一呈現的就是:『這個人該剪頭髮了!』」George:「不,你呈現給他們的是『自由』。」
律師George跟兩人是在監獄認識的,而兩人因為「非法加入遊行」而入獄。Dennis用一個荒謬的罪行,暗示兩人的旅途已經離開荒漠的大西部,來到了充滿歧視的「南方」。這裡的人並不歡迎嬉皮,不歡迎他們代表的價值,即便素昧平生,卻痛恨至極。
George雖然有著正職,卻整天喝得醉醺醺,在心境上與兩人極為相向。於是當Wyatt開口詢問要不要一起旅行時,他猶豫了一會就答應了。三人來到了一座小鎮的餐廳,店裡的男人對著他們說出了許多不堪入耳的淫穢字句,店員也不願意幫忙點餐,歧視與偏見在這小小的餐廳被無限的放大。三人受不了這種氣氛便逃了出去。接著三人在野外扎營,說出了那段經典的台詞,也讓這部片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三級跳。當晚,一群鄉巴佬拿著球棍痛毆熟睡中的三人,George被打死,兩人也受了傷。但此時的George卻帶著笑容,我想他應該是見到了一個更好的美國。
傑克尼克遜的外型不如彼得方達瀟灑,卻用演技證明了自己的價值。(IMDb) |
當一股新勢力崛起,舊勢力絕對不會欣然接受。黑人民權運動、女權運動、同志平權運動,在它的對立面都有著守舊的傳統勢力存在。三人的處境,以臺灣的角度來看,就像是誤入靈糧堂的彩虹小蜜蜂。
兩人最後的結局也頗淒涼,一名卡車司機只是想要嚇唬Billy,卻意外開槍打死了他,Wyatt也緊接著喪命槍下。兩個追求自由、象徵自由的人,卻在號稱自由國度的美國曝屍荒野。一方面諷刺了美國南方的保守、歧視,另一方面也給當代的臺灣一點借鑒。
反思
就我所知,臺灣正在邁向一個多元的時代,但保守的勢力不願意輕易鬆手。這部片會讓我如此有感觸,並不單單是他在攝影上的巧思,或是他在影史上的地位。而是我可以輕易將自己投入到「Easy Rider」的這個身份,因為我也騎著名叫自由的車,穿著某些不願意被人接受的價值。
無論是從政治的統獨、轉型正義,到社會的同志、兩性平權、娛樂用藥、死刑存廢、機車路權,又或是到自身的宗教選擇、生活方式,我都與最親近的家人有著極大的不同。而我的第一次投票經驗,也相當明確的告訴我自己是如何在投票拿到零分(跟社會多數也完全不同)。
在人與人建構的「社會」下,沒有什麼事是最正確,也沒有哪個方案可以達到完美。如何做到讓對眾人的傷害最小才是我們該考慮的,而不是為了自身的利益完全忽視對方。
既然這是篇心得,就讓我簡單的講講自己的故事。我從小到大一直都有將頭髮留長的願望。
過去因為我爺爺和學校髮禁的緣故,這並不容易達成。第一次嘗試留髮是在高三上學期,結果在聖誕節的隔週就剪成了平頭。(並不是為了學測,並不是)第二次是高中畢業後,去了彰化,一來不習慣外地的理髮廳,二來想再挑戰看看自己的極限。
二年級時甚至開始蓄鬍,但半年後又刮掉了。
到今天,我大概已經有半年以上沒進過理髮廳,而我的馬尾也有20cm長了。
印象裡大概有四次被人誤叫成「小姐」,雖然知道他們大概都沒有惡意,但「長髮=小姐」真的是那麼絕對的一件事嗎?我常常思考著這樣的一件事。
雖然留長髮真的造成很多麻煩(馬尾不好躺沙發、浴室排水孔都是頭髮),但是一想到只要我繼續留著長髮,就能破解那樣的迷思,就覺得是一件相當值得的事。
《逍遙騎士》嘗試在那個壓抑的年代發出建言,而身處自由的我們,有確實收到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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